全部有编!公开招聘47人!

招聘信息 0 7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考生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设置。

2.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博士研究生和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非气象类专业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诚信报考,且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一)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和博士岗位

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和博士岗位面试考试将于11月9日和11日分别在成都南京组织2场面试专场,其中9日成都面试专场考试岗位为地市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和县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本科岗位,共14个岗位;南京面试专场考试岗位为博士岗位、省级直属事业单位气象类专业岗位、地市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本科岗位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试招聘后出现的空缺岗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须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00止。

网络报名地址:气象人才招聘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点击右上角“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完整,附件佐证材料上传齐全、清晰。

成都面试专场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网络报名考生须于11月9日上午9:00—12:00进行现场确认。

南京面试专场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

参加现场报名但未进行网络报名注册的考生,可于现场报名结束前补充网络报名。

2、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生个人简历等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应聘人员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等。

(2)2025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带印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有关证明(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中需要说明保管起止时间等内容);

(4)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试(直接面试)

(1)成都面试专场(面试岗位为地市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和县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本科岗位)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当天下午13:00之前到指定地点抽签参加面试,逾时未到场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南京面试专场(面试岗位为博士岗位、省级直属事业单位气象类专业岗位、地市级气象局气象类专业本科岗位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试招聘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空缺岗位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当天下午13:00之前到指定地点抽签参加面试,逾时未到场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分数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将在报考人员中进行补充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未进入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2)符合拟调剂岗位的招聘条件;(3)成绩达到合格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调剂入闱人员。

(二)非气象类专业(含气象类与其他专业混合专业)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00止。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气象人才招聘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点击右上角“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完整,附件佐证材料上传齐全、清晰。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昌报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_招聘58同城找工作_抚顺人才网招聘招聘

(1)2025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带印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有关证明(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中需要说明保管起止时间等内容);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

3.考试(笔试和面试)

初步定于2024年12月中旬在南昌开展笔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江西省气象局官网()公告。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招聘计划人数和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仍进行笔试,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入闱面试。

面试结束后招聘,如有岗位空缺,将在报考人员中进行补充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2)符合拟调剂岗位的招聘条件;(3)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科目考试,且各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调剂入闱人员。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直接面试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确定),并在江西省气象局官网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表现、社会实践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若空缺岗位未入闱人员中,已有人员参加了面试结束后的国家气象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调剂,且调剂至下级岗位的,该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八、其他事项

1.对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和地市级(不含南昌市局本部)及以下气象部门引进的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安家费补助。此政策可与当地地方政府人才激励政策同时合并使用。如:省级单位和南昌市的单位本科及以上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南昌“人才10条” 政策中的相应政策,其他市县人才政策按当地相关规定而定。

2.新聘用的毕业生,在未购买住房的前提下,根据各单位周转房存量情况,视情由聘用单位提供周转房租住。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引进的博士生相应租房补贴。

3.对第一批次招聘的气象类专业岗位,如遇岗位空缺,对于有第二批次需求专业的岗位,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开招聘公告,与现公布的非气象类专业(含气象类与其他专业混合专业)岗位合并组织开展各项招聘工作。

4.以上各工作程序时间及考试地点如有调整招聘,将另行公告。考生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查看有关短信息。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5.考生在参加公开招聘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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