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9个月退休,将档次从60%提高到300%有必要吗?是吃亏还是划算呢?
对于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档次选择300%本身就是不划算的,因为缴费成本和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不成正比,相对来说缴费成本是非常高的。
况且距离退休年龄就只有9个月了,再将缴费档次从60%提高到300%就更不划算了,因为缴费时间太短的情况下,则可提高的养老金待遇是非常少的,所以我是不建议这种情况的灵活就业人员提高缴费档次的。
简单来说,就是灵活就业人员距离退休时间比较短的情况下,我是不建议大家再去提高缴费档次的,只有距离退休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情况才有必要提高缴费档次的,而且缴费档次最高是不能超过150%的,如果选择的缴费档次再高的话,则对于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就不划算了。
根据各地的规定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都是为20%的,因为公司单位缴纳的部分也是需要灵活就业人员承担的,所以各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金额都是比较大的,而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却是与在岗职工相同的,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档次如果太高的情况下,则缴费成本也是会直线上升的,但可提高的养老金待遇却是不那么高的。
也正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成本和养老金待遇不成正比,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档次越高的情况下,则灵活就业人员的选择就会越吃亏的,因此,距离退休时间比较短的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再提高缴费档次了,继续按照之前的缴费档次缴纳就可以了。
其实,对于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档次选择60%到150%是比较划算的,而缴费成本全部由个人承担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本身就是比较吃亏的,如果再选择更高的档次缴费,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就更吃亏了,因此,我是不建议大家选择太高的档次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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