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虚假招聘套取信息后推销课程,公司负责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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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在招聘网站发布大量虚假岗位,骗取应届生投递简历,后由销售部门针对性开展“职业规划”等课程推销。

11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办理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对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2年9月,研究生冰冰陆续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但等来的不是面试,而是推销电话。一家名为某善的公司主动联系冰冰,询问她是否有兴趣参加公司的培训项目。推销员表示,该培训项目旨在帮助即将踏入职场的毕业生制定职业规划,入职心仪公司。在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鼓吹下,冰冰最终签下了这份培训协议。

该公司主要瞄准“初出茅庐”的应届毕业生,大量像冰冰这样的年轻人,为了能找到心仪的工作,在推销人员的强烈推荐下,选择参加了高价培训。但是,这家“神通广大”的培训公司是怎么精准找到客户群体的?

原来,某善公司购买了大量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在招聘平台注册了数十家公司账号,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高薪岗位,大量收取简历。应届生在招聘平台投递简历时,一不当心就中了招。

简历上不仅有求职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教育经历、住址、个人照片等基本情况,还有掌握技能、竞聘岗位类型等更加具体的内容。某善公司的销售人员拿着简历向潜在求职者推荐公司的培训服务,不仅省时省力、精准高效,还能“专业对口”“按需抓药”。

殊不知,某善公司骗取的简历含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该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某善公司于2019年3月份对外经营,本来是以职业规划、咨询培训业务为主的正规公司,但为了拓展客源,企业负责人莫某、市场总监周某通过虚假招聘收集潜在客户个人信息,碰触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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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在讯问中两名被告人多有辩解,认为大部分简历公司并未下载使用,没有实质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此,检察官认为,求职者简历一旦发送进入求职平台招聘信息,某善公司通过用户名密码就可以随时浏览下载获取,求职者的公民信息已经在某善公司的掌控之中,对于被告人辩解必须下载使用才是侵犯行为不予认可。

经查,2019年至2022年间,某善公司购买大量营业执照,掌控41家公司,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2.8万余条,完全去重后为18万余条,与其中143名求职者签订服务合同。

检察官认为,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相关公司及人员的刑事责任。某善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单位犯罪。莫某、周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审阅全案证据材料后认为上述行为已经侵害了众多个人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通过调查发现本案被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仍存储于电脑、手机等介质中,存在进一步泄露和非法使用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经静安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某善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三年招聘信息,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莫某、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永久删除非法收集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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