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招聘信息,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全国首批双一流大学中的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国优计划”入选高校。各个报名点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上述院校就业网或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sxxzyz.30edu.com.cn)及微信公众号公告。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填写《忻州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需在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sxxzyz.30edu.com.cn)招聘公告下方链接处下载、打印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成绩单及专业排名各一份。
4.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招聘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招聘信息,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当同一报名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5倍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未达上述比例的,只面试不笔试。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90分以上,按招聘名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线为80分,如果出现空缺名额,对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形式:考生自拟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
计分方式:5名评委同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得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经主考签字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若需进行笔试,笔试人选按空余招聘名额1:5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用时100分钟。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不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本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不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空余招聘名额,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空余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方案招聘范围内的公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择优选聘(招聘数包含在总招聘名额中)。
考试时间、地点见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签订合同后提出放弃的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情况,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合同双方约定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工资待遇
本次校园招聘的教师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及晋级晋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应规定执行,并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由忻州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办公室0350—8672757
监督电话: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350—20288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