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公开招聘渠道。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prosjob@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若邮件多次投递失败,请致电话:0871-63139996。
3.邮件及报名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报考岗位+姓名”。
(2)附件1: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并签字、扫描为PDF格式。该文件夹命名为“附件1.报考岗位+姓名”。
(3)附件2: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称)证书(如有)、管理职务或专业职务聘用文件、其他证明专业和管理能力的文件(请隐藏敏感信息)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个文件,该文件(文档)命名为“附件2.姓名+个人材料” 。
4.符合报考要求且报名材料齐全的,公司不另行回复邮件;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公司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进行提醒;若报名截止时,报名材料仍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5.请勿重复提交应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6.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岗位,按无效报考处理。
(三)人才选拔方式
本次招聘人才选拔采用管理能力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的方式进行,每个环节100分,最终成绩按加权分数计算。
1.管理能力笔试
第三方招聘机构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和岗位专业要求独立进行笔试命题及阅卷。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管理知识、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与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共同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面试官不少于3人,现场评分由面试官根据面试考察指标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综合能力面试环节成绩。
综合能力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举止仪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性格特征等,面试题目由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根据招聘需要设计提供。面试结束后,面试考官根据应聘者表现独立发表意见并集体讨论形成结果。
最终成绩=管理能力笔试成绩权重得分(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权重得分(50%),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
经上报监管机关同意后,将从违法犯罪、征信记录等相关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告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体检
按岗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地区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在岗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招聘,在上报监管机关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监管机关要求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影响应聘者报考资格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岗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履行聘用手续
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三
退出机制
(一)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聘期届满招聘,经董事会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解聘。董事会在决定续聘前,须征得州政府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
(二)聘用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予以解聘,并在做出解聘决定后报州政府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备案。
1.经董事会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聘任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5.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6.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并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的;
7.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解聘的其他重要情形。
四
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五
其他事项
(一)上述招聘数量为公司招聘人数上限,若某岗位无足数报名者达到企业要求,则该岗位此次不招录或不足数招录。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
5.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
2.公示期满,仍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谅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国有企业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参照《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德办发〔2018〕2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德宏州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