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溧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溧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共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遴选范围及条件详见《2024年溧阳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遴选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及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8日后出生);
3.本次遴选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遴选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内;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受处分尚未解除;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5.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遴选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周四),09:00—11:30,13:30—16:00,报名地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溧阳市南环路65号)。
2.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4年溧阳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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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遴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信息,根据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遴选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遴选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5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招聘信息,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五、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87269151;
纪检监督电话:87268150。
六、纪律监督
对违反遴选纪律、弄虚作假的遴选报名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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