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或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大纲、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医院将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eyzhaopin1@sina.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医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8329119(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2-88329128(医院纪委办公室)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