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学院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舞蹈教育教学改革,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影像新媒体中心)、人文学院(含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艺术理论部)、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近2300人(本科生1300余人、研究生近200人、附中学生800余人),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生约7000余人,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
建校近70年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引领和推动中国舞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己任,以“为人民而舞,为时代建功”为价值追求,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学院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文件和《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舞院字〔2023〕18号)文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学校计划招聘教师岗、非教师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三类,共计14人,详见附件《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助意识;
(三)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四)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或博士后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出站,并应符合落户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北京舞蹈学院招聘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并打包上传电子版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B. 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 各种获奖证书、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D. 《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E. 成绩单(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报名截止时间:拟定于2024年2月23日17:00。请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本次公开招聘只能通过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会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学院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等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第三方测评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各用人部门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人事处审核报名人员条件是否符合留京政策,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环节。考试及考察期间会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与考核
1.笔试:管理岗和其他非教师专技岗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线上笔试,线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线上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二级单位测试的人选。
2.二级单位测试(含专业测试):管理岗和其他非教师专技岗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参加由二级单位组织的测试。按照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二级单位测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校级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
教师岗和非教师专技(演员岗)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专业测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校级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校级综合面试。
3. 综合面试
接到“综合面试”通知后,要求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A.网上生成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1寸照片);B.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C.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D.有关获奖证书;E.非应届生需提供全部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及人事档案存档证明;F.应届生须提供《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所有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综合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校级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选取应聘人员实施外调考察。若外调考察不合格,将依名次递补1名人员(递补只允许1次)。外调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公示
1.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学校将拟聘人员信息于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年底前到我校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北京舞蹈学院为北京市属高校,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