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取得;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报名网址: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3月2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起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岗位编号为24115201和24115202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岗位编号为24115203和24115204的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4年5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及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24115201-24115203岗位)
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24115204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考试主要考核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24115201-24115203岗位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24115204岗位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谈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
岗位编号为24115201和24115202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编号为24115203和24115204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经学校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实岗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实岗考察环节。
①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实岗考察人选。
②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
③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④考察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经学校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实岗考察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9月底之前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老师 张老师 022-23085027
举报电话:022-23778079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
天津城建大学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
岗位
编号
部门
岗位
计划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