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灵璧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现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五)具有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灵璧县司法局五楼507室。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4)《灵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5)若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潜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灵璧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灵璧县司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选岗。(岗位计划表见附件2)
五、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7-6027801
附件1:灵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灵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灵璧县司法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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