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考定向招聘“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入伍的退役士兵”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申请加分。上述人员于4月1日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立功受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安置地县(区、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见附件3《2024年度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并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排名情况。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人员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方案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按规定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局网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博望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博望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6773139(博望区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73214(博望区纪委监委)
各招聘单位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度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rar
附件3:2024年度马鞍山市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doc
中共马鞍山市博望区委组织部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