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的小说 腹黑 219篇|用实战经验帮你高效精进的写作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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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219篇

从前读书求学的那些年,我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乖宝宝。

高二才开始“堕落”。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堕落”的场景。

天寒地冻、冷风肆虐的夜晚,我上完那个学期最后一个晚自习,背着书包走出校门,一想到日日逼近的春节假期,我整个人都有种轻快的雀跃感,马上要脱笼而出。

放学的当口,晚上八九点的校门前,仍像往常一样,看起来有点儿熙熙攘攘的热闹,卖夜宵、水果和书籍的小商贩在各自的摊位上卖力地应付着来往的学生。

黄澄澄的路灯投射出稀疏的光晕,竟也能让人在寒冬的深夜里,心头升起一丝暖意。

我带着一种慵懒散漫的心态踱步到书摊,右手的食指指尖滑过一排排书背,随手挑出几本有兴趣的翻看,就这样,我发现了那本明晓溪的《泡沫之夏》,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言情小说

宣传语写的是:幸福如同夏日的泡沫,美丽但是易碎。重温青春时如泡沫般澄澈华丽的心动。

开篇第一句,就让人沦陷:

那个少年的眼底有妖娆的雾气。尹夏沫第一次见到洛熙,脑子里就奇怪地飞闪过这个字眼。虽然,当时她只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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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我,就是这样的画风)

漫画一样的人物肖像,封面上言简意赅的宣传语,都吸引我想读这本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小说类型。

尹夏沫、欧辰、洛熙,每个角色都立体而丰满,在这本小说里感触最多的,就是冷酷、倔强和深情。这貌似是大多数女频言情的风格套路。

那个寒假,我把这本小说大概刷了四五遍,有些白描和台词都是用笔圈圈点点,真的被这3个角色的人物特质所吸引。

当我高考完的时候,这部小说已经出了同名电视剧,情节台词几乎神还原,只是大S、何润东和黄晓明的年龄都偏大了一点,但我仍然很喜欢,买了碟片刷了三四遍。

当年是真的喜欢这本书啊。

高中求学的日子,充实又忙碌职场的小说 腹黑,还带着对自由人生的向往与挣扎,看这样的小说,其实是奢侈了。

所以,也就仅此一本,然后青葱年华也就结束了,大学生涯接踵而至。

大学的前两年我几乎都是在图书馆泡过的。

本身读的就是英语专业,再加上图书馆里面藏书非常丰富,学习氛围超级赞,浓厚的阅读气息扑面而来。

我最喜欢的就是图书馆的3楼和10楼。3楼有很多英语书籍和其他语言类资料。10楼有很多的经典文学和各类通俗小说。

我周末在10楼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天,只是那时候已经不喜欢言情小说了,觉得虚妄又没有意义的小情小爱,太腻歪。

我看的基本都是经典文学,甚至《论语》都搞来研究,看的不费脑小说也是务实类的职场类小说了,有个作者叫“莲静竹衣”,我很喜欢她写的《办公室谋心记》和《职场十年:从职场白丁到职场达人》。从书中的角色身上,我了解了很多做人做事的态度和原则,知道了实力的重要和初心的珍贵,也让我管中窥豹,隐约对职场生态有了点儿概念。

虽然后来我的职场生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但当初读的这些书,多多少少对我的职业发展还是有正面影响的。

当时看这些职场小说的时候,常常会有热血澎湃的瞬间,希望自己将来也能成为那样的职场精英,像里面的角色一样凭着实力和性格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此去经年,当我工作了2年半之后,回头再看当初的自己,莫名觉得有点儿可爱。我想,我会比书里的角色做的更好,走得更远。

大二暑假的时候,我接触到了玄幻小说,拜弟弟所赐。

他为了不让我跟他抢遥控器,推荐我看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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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心机额,真的不容小觑,一千五百多个章节,我读了半个月才读完,然后还挑重点再复习了一遍,啧啧,再也没人跟他抢遥控了。

但真的超级好看啊,喜欢萧炎这种闷声搞大事、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性格,一切靠实力碾压,真的是分分钟让你气血翻涌,豪情万丈奔赴巅峰。这也是大多数男频玄幻小说的套路和模式。

后来我趁热打铁,还继续看了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天蚕土豆的《武动乾坤》、我吃西红柿的《莽荒纪》。

但最喜欢的,还是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和《武动乾坤》。

大概看了四五本玄幻,也就不再看了,摸清了套数,也就觉得没什么意思,都一样的招数。

这两年转行到新媒体,看的书就更多了,但主要还是经典文学、文案类和写作阅读等工具类书籍。

文案写多了,严肃文学看累了,就想换换脑子,偶尔刷一下不烧脑的甜宠文,就觉得:嗯,真香。

第一次知道丁墨,是去年看了她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如果蜗牛有爱情》,对白和情节设置非常之甜宠。

最近一个月,也冲着丁墨和赵丽颖的招牌,刷了《你和我的倾城时光》。电视剧一直在追更新职场的小说 腹黑,书已经翻完了,不得不说,电视剧比书好看多了,但是,也仅限于前10集好看,后来的剧情发展,也就变成配角加戏注水,主角沦为配角的“商业操作”。

丁墨是以独特的甜宠悬爱粉葛根自成一派,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嗯,确实和那些烂大街的女频文不一样,风格很是清新脱俗,并无让人辣眼睛的霸道总裁腹黑少女套路。

以前打发时间刷过一些公号上推的女频文片段,真的有点儿看不下去,感觉那些霸道总裁脑子瓦特了吧,做事情都没逻辑不符合常理,莫名其妙的霸道、莫名其妙的冷酷、莫名其妙的虐待狂;里面的女主也一样,毫无逻辑的柔弱,毫无逻辑的倔强,毫无逻辑的自甘被虐。

而丁墨的作品,里面的男女主都是有温度的,情节设置符合人性、对白也符合心理活动,故事线的发展都是根据人物的心理变化来层层递进的。男主不是一味的霸道腹黑,女主也不是一味的柔弱与倔强并存,而是非常有自己的想法和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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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丁墨新作《挚爱》到货了,我麻溜翻了一遍,确认过了,岑野和许寻笙,是不一样的“丁墨式”甜宠文。

开篇第一句:

这是冬天,寂静的阳光透过薄雾,铺染湘城。没起大风,也未落霜雪。可无形流动的空气,依旧寒冷彻骨。

温暖宁静的意境,扑面而来。

女主许寻笙,性格疏淡、勇敢果决,毕业于名校的音乐奇才,古琴少女,朝暮乐队琴手。

男主岑野,性格张狂、深情执着、天生一把好嗓子,朝暮乐队主唱,乐队灵魂。

故事开始于朝暮乐队租用许寻笙的音乐工作室地下室排练,男女主初相见,作者的对彼此的描写非常精彩:

这便是岑野第一次看到许寻笙的情景。

一个瘦瘦的女孩子,穿着很厚、很暖和的毛衣,大长裙子,头发很随意地系了一个马尾,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她的肤色很白,两颊微红。脸不大,却也不瘦,甚至有点肉肉的。一双眼睛非常大,眼珠极黑。于是那张脸就显得颜色很好,气色也很诱人。

在这个年代,许寻笙所见过的,能驾驭住中分的男人,是很少见的。眼前显然是一个。他穿了件厚的蓝色连帽衫,也只比他的同伴们穿得多一点点,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两个洞,肩膀上挂个黑色背包。

蓬松的黑发往两边随意分开,露出白净的、五官特别清晰的脸。眼睛深而长,漆黑中仿佛敛着寒光。鼻梁挺立,唇紧抿着。

作者非常善于细节描写和人物刻画,看她写的文字,就好像跟着摄像机的镜头把人物拍了一遍,一下子就有了栩栩如生的画面感。

这部作品90%都是处于暧昧的阶段,通过很多的小动作和心理活动呈现了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一次次在音乐工作室的乐队排练,一次次的邀请女主去音乐节和比赛现场助攻,感情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升温,他攻她守。

结果刚在一起,没看几章,就直接大结局了。

留在脑海中就只剩下:平淡、温暖、清新。

关于这本书,作者说:“炎夏已至,希望你们回味这个故事时,感觉到的是清新甜美的明亮热血的味道。”

在书封上,宣传语写了一句:我这辈子所有的热情,只为两样东西---音乐和你。

嗯,甜宠本宠了。

好了,偶尔放浪形骸,然后,继续啃我的《爆款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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