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公开遴选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进入比选择优环节。进入比选择优环节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三)选调办法。
采取比选择优和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比选择优和面试答辩按6:4比例计入总分。
1.比选择优。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初选小组,根据提交材料综合分析任职条件、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表彰等情况,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分。每个岗位分数前2名进入面试。
2.面试。教研员岗位采用教学法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教科院副院长岗位采用专题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岗位适配程度。由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按40%的权重计入总分。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以上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或提供近六个月的健康体检报告。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出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职位适应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研究提出各岗位建议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岗位,将按排序有效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提请市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选调人员入职后纳入纳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管理,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聘任办法进行岗位聘任,根据实际聘任岗位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二)本《公告》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63505251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63505156
附件1: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及副院长岗位表.xls
附件2: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副院长)报名表.doc
附件3: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及副院长岗位要素指标.doc
合肥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