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高校英语专业8级水平;
(2)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3)全国高校西班牙语专业8级水平,或西班牙语DELE B2等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经济或国际贸易或工业工程或标准化等相关知识;
2.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国际合作交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国际标准化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理论方法
研究专务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经济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或系统科学等相关知识;
2.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决策支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行业或政策分析模型应用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理论方法
研究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管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统计分析或技术经济或计量经济等数学相关知识,掌握数学分析、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合格评定
技术研究
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等相关知识,掌握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文献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不限专业;
2.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管理或统计或市场运营等相关知识;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文献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文献开发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化等相关知识;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编码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IT体系架构相关知识;
2.具备C或C++,及Java相关知识,有较强的编程能力;
3.具备mysql或Oracle等数据库相关知识;
4.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物联网标识技术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助理编辑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期刊出版或新媒体运维等相关知识;
2.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
3.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新闻/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
(1)被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资格审查(至少包括初审、阶段审查和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院对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招退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电子版;
(5)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体推送等电子版;
(7)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论文、项目课题等)电子版;
(8)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
2.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同时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初审
1. 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 未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初审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包括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2. 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3.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的平均分数。
4.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阶段审查程序。
(四)阶段审查
1.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原件材料参加,配合开展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阶段审查。
2. 必要时,院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 阶段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相加计算总成绩。
3.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进入体检程序。
(六)身体检查
1.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2.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资格审查的复审。
2.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公示程序。
(八)其他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和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报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