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班牙语DELEB2等级以上水平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 0 17

(1)全国高校英语专业8级水平;

2017年西班牙语DELEB2等级以上水平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3)全国高校西班牙语专业8级水平,或西班牙语DELE B2等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经济或国际贸易或工业工程或标准化等相关知识;

2.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国际合作交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国际标准化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理论方法

研究专务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经济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或系统科学等相关知识;

2.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决策支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行业或政策分析模型应用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理论方法

研究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管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统计分析或技术经济或计量经济等数学相关知识,掌握数学分析、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合格评定

技术研究

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等相关知识,掌握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文献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不限专业;

2.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具备管理或统计或市场运营等相关知识;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文献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文献开发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化等相关知识;

2.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编码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IT体系架构相关知识;

2.具备C或C++,及Java相关知识,有较强的编程能力;

3.具备mysql或Oracle等数据库相关知识;

4.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物联网标识技术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助理编辑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具备期刊出版或新媒体运维等相关知识;

2.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

3.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新闻/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

(1)被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资格审查(至少包括初审、阶段审查和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院对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招退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电子版;

(5)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体推送等电子版;

(7)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论文、项目课题等)电子版;

(8)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

2.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同时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初审

1. 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 未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初审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包括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2. 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3.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的平均分数。

4.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阶段审查程序。

(四)阶段审查

1.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原件材料参加,配合开展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阶段审查。

2. 必要时,院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 阶段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相加计算总成绩。

3.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进入体检程序。

(六)身体检查

1.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2.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资格审查的复审。

2.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公示程序。

(八)其他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和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报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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