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校园招聘公告

云南 0 48

报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学岗位的考生请关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公告或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云南省教育厅、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校园招聘公告

2.提交材料

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2024年毕业暂无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除以上材料外,报考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的还需要提交一段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所学专业技能展示视频(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报考县民族中学岗位的还需要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高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组织考试,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确需开考的,须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其中1:1开考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1.考试方式

(1)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考核组提前通知考生准备有关主题的原创作品,考生围绕考题要求,准备原创作品。面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进行表演展示并介绍创作理念,进行现场考评。成绩排名前6名的可进入第二轮面试;如报考人数不足6人,则直接进入第二轮面试阶段。第二轮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考生现场抽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表演展示并介绍创作理念,由考核组进行评分。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

(3)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

(4)县民族中学

县民族中学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采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在20人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通过答辩的形式开展,答辩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及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等内容。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第一轮面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8:30开始;

第一轮面试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第二轮面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上午8:30开始;

第二轮面试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面试时间:视报考人数而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大理大学,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3)县人民医院

面试时间:视报考人数而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4)县民族中学

笔试时间:视报考人数而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视报考人数而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如遇客观因素影响,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3.成绩计算和公布

(1)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值,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第一轮面试成绩不代入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县民族中学以“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考生最终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全部岗位如遇成绩相同,则加考一轮面试,并以新一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选。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岗位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阶段人员情况于面试结束后在“耿马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学岗位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阶段人员情况于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张贴公布。

(三)签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待签约对象毕业后,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

签约对象资格复审通过后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党龄、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年度内按该岗位确定签约人选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适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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