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安徽 0 516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时间及待遇

1.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3.见习期内,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内,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指导老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就业见习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扫码填写《铜陵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提交参加就业见习申请(附件1);

第二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每天汇总报名情况,及时将岗位报名人员信息传送给见习单位;

第三步:各见习单位负责在岗位报名人员中择优遴选、通知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复印件参加面试;

第四步:各见习单位、各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按照“双向选择、合理调配”的实施原则,经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资格审核通过后,匹配到岗参加就业见习。

4.参加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铜陵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出现乱码或填写情况与实际不符的,视同无效报名信息,不纳入推荐参加见习人员范围。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可以选报“服从调剂”。

五、岗位对接

7月26日之前各见习单位完成岗位匹配对接工作,并将拟招募人员信息提交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复核。

当报名人员没有被选报岗位匹配成功时,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会同其他见习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服从调剂”情况,经与报名人员对接,征得本人同意后,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进行调剂;如仍无法满足报名人员需求的,再次征求本人同意后,可调剂至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或企业见习岗位。

六、组织上岗

7月29日之前各见习单位将岗位对接成功后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

对因提前解除协议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见习单位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的指导下,可按照就业见习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及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审核备案。

七、权利义务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期间,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集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对见习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开展实名制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562-2126891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铜陵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二维码

附件2:2022年铜陵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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