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