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规范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78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组建考察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与拟聘人员所毕业学校征求其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相关要求,查询拟聘用教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