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城口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改进选才方式,做到人岗相适,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调动相关规定的通知》及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3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城口县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城口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职工报考的,应符合《城口县教育系统教师调出管理制度(试行)》(城教人〔2020〕151号)要求的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 年要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转正的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3)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4)符合《一览表》规定的学历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2月1日(含2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是指用人单位所在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工作相关证明资料。
4.特别说明。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三、遴选程序
(一)岗位条件
各遴选单位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名
考生对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科,电话:59225936;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报名提交资料:
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招聘文件(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佐证材料。有其他要求的,由考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中小学教职工报考的将上述资料提交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到县人力社保局。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超过8: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适岗等方面的能力。
1.笔试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4日,笔试地点: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开展笔试的遴选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