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国内合作交流处项目主管1名(初级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地区活动策划组织、对接合作洽谈。
2、招聘对象条件
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务实勤奋,吃苦耐劳,能适应工作加班或出差。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执行力强;能独立承接并完成项目策划、报告编写、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国内合作洽谈对接、跨区域活动策划、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 应聘岗位的文件名形式发送。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13天截止。
2、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未能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进入后续面试考核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价值观、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
4、身体检查
面试考核后,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