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合川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岗2人、公卫岗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35岁以下,且自愿在我院服务5年以上。
(二)招聘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 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曾被我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
8. 曾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
9. 曾经在我院试用或见习不合格的人员;
10.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报名,含考试报名表(附件2)、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查询报告一份、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招聘条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