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处突能力,强化辅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政审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月28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本公告中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户籍、性别、身高、学历等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邢台市南和区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组织、参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20日在邢襄人事招聘网()和南和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8:30至2月1日17:30。
缴费时间:2023年1月28日8:30至2月2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通过“支付宝”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邢台市南和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做好个人身份和考试信息保护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招聘设101、102两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将剩余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其它岗位。如本次招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剩余计划数适时再次组织招聘。
(三)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面试,登录报名系统邢襄人事招聘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2:1比例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40分)。测试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和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
2.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相应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政审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士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在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标准为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5倍,绩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按月拨付。
六、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由公安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3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任务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合同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予以解聘;
3.违反《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和《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派遣单位。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及相关事项皆通过邢襄人事招聘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请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319-5518398
技术咨询:0319-3170526
2023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