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聘14人方案

天津 0 140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北辰区,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设工业技术系、工业与信息化系、机械工程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体育部、思政课部八个教学系(部)。近年来学院分别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天津市高等职业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示范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3年2月8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2023年毕业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应最晚在规定报到日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2022、2023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11.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

9.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2023年2月17日9:00至2023年2月21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学院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3年2月17日9:00-2023年2月24日16:00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主查询。

3.网上缴费

2023年2月17日9:00-2023年2月24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4.改报方式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2月27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改报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份,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自2023年3月9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

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通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7)在招聘计划中明确工作经历年限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相关材料原件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并说明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8)中共党员证明,须提交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由所在学院、二级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以及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9)《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

(10)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三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1)实践能力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重点测试考生工作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培养前途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核算

根据岗位要求,采用实践能力考核、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60%、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人员,不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的具体时间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中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生如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阶段,不能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环节,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可延迟办理体检等入职手续,待特殊情况结束后可以进行有关检查,完成体检,做出结论。

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等原因导致体检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中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院另行通知的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中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应届生报考的,需最晚在规定报到日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院人员总管控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环节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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