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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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天津市2015年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所规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详见《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6:00。

实训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4月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管理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专技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5月17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实训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62970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629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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