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民政协管1名和扶贫开发岗1名。
三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3.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办事处412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23-66428969。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彩色)。填写附件《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五、招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素养、仪表礼仪、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公示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人员到贝思特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贝思特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由贝思特公司征得南彭街道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彭街道办事处机关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政审
体检、公示合格者,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缴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参与考试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己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彩色
相片
民 族
学历
政治
面貌
毕业时间及院校
专业
户 口
所在地
现家庭
住 址
身份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报考岗位
个
人
履
历
我保证上述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由个人承担责任。
应聘人签名: 日期:
资格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