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等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工作需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153名,派遣至用工单位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53人,分别为:开发区(春天、春雨)幼儿园35人、区住建局“两房”中心10人、获鹿镇39人、山尹村镇24人、寺家庄镇35人、统计局5人、科工局5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水平。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等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2日(报名首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3.为保持我区幼儿园辅助岗人员相对稳定,现在鹿泉区所属公立幼儿园已按规定备案的幼教辅助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7:00
3.缴费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由第三方收取用于本次招聘考务支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考生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期间下载打印:
(1)《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记录个人健康状况,需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环节提交。
根据单位各岗位报名情况,出现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情形的,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可在本单位相近岗位之间进行调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二)笔试
报考幼儿园工勤岗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报考人数多少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较少时,该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面试。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居住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等;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中专学历另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
6.岗位要求资格证的,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出现空缺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照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幼儿园幼教辅助岗面试采取说课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2)幼儿园工勤岗面试采取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3)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不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3.综合成绩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缴纳“五险”,其中,本次幼儿园招聘岗位幼教辅助岗基础工资2650元/月、卫生保健员和微机员岗2350元/月、工勤岗2050元/月,幼教辅助岗绩效工资人均约1000元/月、其他岗位人均约500元/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其他单位招聘的辅助岗位人员,按鹿泉区一般单位劳务派遣工资、保险标准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考生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程序,符合防疫规定的方可正常应聘。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