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