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黄山徽州区赴高校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安徽 0 187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未毕业的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得分相同通过增加面试题确定排位。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原因出现空缺,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校园招聘的医学类专业人才纳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可享受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实施“徽聚英才行动”的若干意见》(徽发〔2022〕17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相应层次标准享受激励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1500元补贴;全日制本科生比照F2类层次人才标准享受每月1250元补贴。生活补贴最长享受期限为3年。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徽州区人才办公室、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3586719 (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3583551(徽州区人才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4900(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徽州区2023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徽州区2023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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