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组〔2022〕3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垫江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县外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等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下同),在我县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重庆英才服务卡、荣记三等功(记功)及以上等表彰奖励的优秀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县外遴选调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足5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审核年度考核);
5.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且符合遴选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说明
1.报考原则
本次遴选原则上坚持对等原则报考单位和岗位,县外城区内工作人员可报考本次遴选的全部岗位(岗位序号1-11),县外城区外工作人员只能报考本次遴选县城区域外所在单位的岗位(岗位6-11)。
2.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时间节点
本公告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18:00。
报名步骤: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重庆市垫江县2023年公开遴选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并对照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注:本次报名岗位包括垫江县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请注意核对报考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3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缴费。报考审核通过人员须在2023年3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1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出现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一)笔试
笔试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待定,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建,考察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上一环节无合格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
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严格按要求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及时与考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后,抓紧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若考察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对拟遴选人员办理转聘手续。
八、有关要求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若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布信息,缺席本次遴选考试后续有关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附件1: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垫江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
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