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但不超过50人的,测评方式为直接面试;报名人数达到和超过50人的,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方案,并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测试
1、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和超过50人,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面试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8分钟。
(3)面试顺序: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3、成绩计算
报考人数达到和超过50人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人数不超过50人,未举行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人数不超过50人,测评只举行面试的,顺序为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50人,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的,顺序为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阶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文化展馆讲解人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工资为35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2、用工形式。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人员统一与武安市兴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报到、录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