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4日)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中学校园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要求:教育经历应从初中起如实填写。
2. 资格审核、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时段(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1日16:00)
网上缴费时段(2023年3月27日9:00-2023年4月2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8日9:00)
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2023年4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科目、要求等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低保减免办理时间,2023年4月2日9:00-16:00,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28013603)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①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须提交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含有本人信息但未进行签约的空白件);③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就读学校、所学专业、在读学历的入学和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④本科及以上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⑤应聘语文教师岗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证书;应聘英语教师岗须提供专业八级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雅思总分不低于7分,单科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100分的证书);⑥报考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⑦应聘语文和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⑧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其他证书;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根据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中学校园网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教师面试分为现场答辩和试讲说课两部分。一是现场答辩,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试讲说课,考生依据学校在考试当天提供的授课内容,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并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两部分成绩5: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体检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情况,学校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时,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超过总成绩及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 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 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中学校园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018890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0188705
天津市天津中学
2023年3月
附件1 天津市天津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