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网址:)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网址:)→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6:00;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学校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网址:)。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和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拟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离报名时间半年内的方为有效);
6.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初审
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12日前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公布。未按时间上传应聘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云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联系询问。
(五)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原件扫描材料。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新聘用中职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岗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至少承担一年的管理工作或参加乡村振兴工作。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事宜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网站(网址:)的人事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事宜于4月14日前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人事招聘栏进行公布。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中医药大学(电话:0871-6591821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和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和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