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幼儿园用工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食堂工作人员:2人
(一)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厨师资格证;
4.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食品卫生制度;
2.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严格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上班不做私事;
3.高度重视食堂卫生,搞好各自的包干区卫生,保持食堂整洁干净,保持个人卫生,树立良好形象;
4.保证幼儿进餐时间和食物质量,食物要适合幼儿身体健康。
三、不予以报名的情形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五)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六)曾与我公司签订派遣制聘用合同,被辞退或者辞职人员;
(七)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薪资待遇
工资3200元/月(包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按总工资的80%计发),工龄满一年后计发绩效工资与工龄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录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时须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应聘者应慎重仔细填写。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1);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
(1)将上述所需的材料以纸质版形式递交至蒙自市天马路26号。
(2)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下午17:30截止,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6号。
注:我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以上证件需提前准备,原件报名时进行审核无需提交,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针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包括回答专业问题和进行实践操作;
2.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2.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
3.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4.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录用
(一)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蒙自市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相关劳务派遣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八、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