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8人。参与火灾处置、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应急救援事务;参加统一组织的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其中: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条例、业务理论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满2年的人员或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3.男性,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且驾驶经验丰富人员优先聘用;
4.具有从事办公室、新闻宣传、体育运动行业工作经验或有较好公文写作能力人员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审、公示录用、入职培训、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78号(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茶苑路消防救援站);报名电话联系人:韦多勇站长助理:15126483879、李天才班长:15758656983、吴东辉班长:19143167083。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到报名点填写《临翔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1寸蓝底)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试科目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由县级以上医院具体实施,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按照实际招录计划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由大队统一组织,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初步录用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根据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七)入职培训
体检合格的初步录用者,参加大队统一组织的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救援基础体能、技能、队列、理论及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并赔偿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八)合同签订
培训结束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入职承诺书,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期满以后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录用人员需工作满1年才能提出辞职,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需赔偿入职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一个月,按1800元/月发放。试用期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予发放。
(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5591元(含五险一金),食宿及被装由本单位按标准统一提供。
五、管理方式
工作期间,由消防站统一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工作满1个月后,每人每月安排5天轮休,从签订协议起,结婚享受婚假10天,护理假30天;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享受20天的探亲休假。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