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促进和发展工会干部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会组织咨询、工会职工继续教育,开展相关专业培训、相关科学研究、相关学术交流、相关高等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和补考记录。非京生源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的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条件;
2.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规守纪;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年龄以及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
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应聘岗位名称按照《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备注栏要求填写。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ghgyzp201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专业方向”。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5月5日前,登录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为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发布。
(四)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则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7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资格、职称、技工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习经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表格中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培养方式、生源地、毕业时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学制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
6.社会人员还须提供在京存档证明;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北京通APP、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岗位聘任书等相关材料;
7.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学科研岗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加试讲,半结构化面试与试讲成绩按1:1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环节包含15分钟的试讲和15分钟的答辩,试讲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自行选取。其他岗位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若未能通过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审批,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