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在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截至报名时未办结辞职手续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
6.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时间
(一)发布公告。凤庆县财政局先期做好此次招聘的宣传工作,在凤庆县人民政府网、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院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fqczjbgs@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16日。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4.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请使用文件夹存放报名材料,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材料。文件夹里所有材料分别命名为:姓名+材料类型(如:×××身份证)。
5.报名资格审核
(1)初审。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2)复审。主要审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报名时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是否真实。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5月8日,带好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凤庆县财政局金融办(212室)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不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最高分录用。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凤庆县委党校
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成绩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按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存在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原则递补1次。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凤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原则递补1次。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人社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文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和管理
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公正办事,不假公济私,徇私舞弊。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务必诚信参与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