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岗位招聘15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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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2023年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岗位招聘159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岗位、护理岗位及管理岗位人员共159名,其中医院绩溪路和高新院区106名,医院北区5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院北区专科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23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说明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岗位说明:招聘历届岗位人员对应年龄放宽三岁,其中医院北区招聘历届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3.要求英语成绩已达国家六级标准(425分及以上),有2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人员可不做要求。

4.满足以下不同院区岗位以下要求并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1医院绩溪路和高新院区岗位

①2023年毕业的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2023年可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以海外学历应聘的考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及以后。招聘历届岗位的除外。

②岗位要求:

医师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且拥有医学学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专业型硕士2023年需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药师、实验员等岗位硕士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拥有学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岗位要求为第一学历本科学历。

护理硕士岗位要求第一学历护理专业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岗位要求为第一学历本科学历。硕士或本科阶段需有三甲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

职能处室岗位原则要求第一学历为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拥有学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个别科室要求为第一学历本科学历。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优先招录博士研究生,若报名人员中有博士研究生,则直接安排博士研究生面试,博士面试确定录取后则该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人数。若硕士公开招聘时暂无博士人员报名,则组织硕士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保留录取人员资格至2023年5月,若期间无博士人员应聘并录取,则录取硕士人员,否则录取博士人员。

4.2医院北区岗位

①资格证书:要求四证合一的岗位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应届专业型硕士需能通过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具备中级职称人员,对规培证书不作要求。

②工作经历:临床医、技岗位应聘的历届人员需有地市/省三级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以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工作证明等材料为支撑。部分岗位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4月14日下午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于报考后至4月18日下午17: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3年5月10日9:00起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定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其中北区部分紧缺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1:2,具体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招聘岗位如报考缴费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本次招聘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公告将于笔试开始前在医院网站公布。有且仅有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前医院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见招聘岗位一览表,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除“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50%外,其余岗位“医学基础”或“护理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各科目“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笔试总时限为2.5个小时(150分钟,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生可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具体时间留意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医院按岗位计划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含急需紧缺岗位),根据笔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次入围资格复审。按此比例末位如有1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另外准备:

1.《2023年安医大一附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4.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籍、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及学历验证可通过学信网申请,网址为;学位验证可通过学位网申请,网址为);

5.硕士所学方向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6.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实习单位证明或实习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8.医师资格证等岗位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养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10.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医院或人事部门公章)——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11.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12.发表论文证明:论文已发表者,中文和SCI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和论文全文;论文已接收但暂未发表者,中文论文需提供杂志社出具的文章接收证明(加盖杂志社公章),SCI论文需提供期刊接收邮件证明(加盖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公章)(备注:部分岗位有发表论文优先者,也需要按要求提供论文证明,否则一律不予认可)——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13.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1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空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等额递补一次。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心理测试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

(五)护理本科岗位技能考试

1.护理本科岗位要求技能考试环节,满分100分,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医院网站通知。

2.提前设定技能考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技能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医院网站通知。

2.面试分为个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自我介绍采用口头介绍形式,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或实习经历、学术成果情况、掌握技能情况、获奖情况等,自我介绍过程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总计不超过5分钟。

3.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

不设技能考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设置技能考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成绩占2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无技能考试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加试办法参照面试);有技能考试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技能考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九)组织体检和考察

参照上级文件规定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并公示。

(十)医院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

(十一)公示:拟录取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

(十二)缺额递补:

如因拟录取人员放弃录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并公示。递补工作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收费标准:笔试45元/人/科,共计90元/人,技能和面试费用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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