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 (原上海市物资学校) 创建于1965年,是一所培养现代流通领域特色人才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上海市特色示范校。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的文件精神,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可信,志愿服务中职校教育;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5.教师岗位需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教学工作经验、中高级职称、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应聘者请通过链接:7749/ypdj/bmxt/bmb/adds或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1) 填写应聘登记表。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16日。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考核。采取心理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凡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请自行打印简历,简历格式参照附件2《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应聘登记表》。
4.考察体检。
5.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