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汉语[2012]1号),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汉办[2012]584号)的要求,经过评审,确定重庆师范大学为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充实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二、岗位介绍
此次招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1名。实行聘用合同制,固定聘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孔子学院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3.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4.具有2年(含)以上对外汉语教学经历;有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8.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具备较强交流沟通能力。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完整填写的《重庆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姓名+毕业专业"),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在2023年4月30日前邮寄到指定通信地址。
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外语证明、教学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五、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考试内容另行通知。
凡通过我校选拔考核的人员名单将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审批。审批同意后确定为学校聘用对象。
六、考试时间
初定2023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等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的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为合同制身份(固定期限)。受聘期间要求全职工作,服从校内工作安排和派出工作安排。
2派驻国外孔子学院(课堂)工作期间(2—4年任期),享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