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化艺术服务能力。经批准,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市文化艺术团决定择优引进2名紧缺艺术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匹配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形象气质佳;
5.25周岁以下指1998年4月19日(含4月19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开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网页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00:00--4月25日24:00止,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及补充材料的提交,其余时段无效。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资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到cxswlj@126.com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2023届毕业生:(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扫描件;(2)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其他优秀表彰、相关证书及特长证明等材料。
2022届毕业生:(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扫描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其他优秀表彰、相关证书及特长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28日在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网页上公布。
(四)考试及综合成绩
1.考试及综合成绩。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考评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方式组织实施,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特长展示时间15分钟,特长展示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知识储备、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在考生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20%+特长展示得分×80%,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综合成绩应不低于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
2.考试时间:2023年5月9日。
3.考试地点: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楚雄市学桥街16号)。
(五)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数等额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同一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担任过校级、院系级学生会干部、获得校级以上所学专业比赛(竞赛)奖励等级(或持有所学专业资格证书)、楚雄州生源依次确定。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由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期间,若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则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整个招聘监督工作,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招聘过程按照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考生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