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方案,并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及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阶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录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八)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市财政保障。
2、用工形式。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人员统一与武安市兴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3、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录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