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⑤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取得考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条件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文字能力等,试卷采用满分100分制。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履行考察程序后录用。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六、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