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公告

天津 0 183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023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公告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及我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名须知等信息。

五、报名方式及工作程序

护理本科岗考生需已经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护理本科1岗”或“护理本科2岗”岗位,并参加相应笔试。

护理专科及超声科医师岗位考生按如下要求进行报考参加笔试。

(一)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7:00时止。

缴费时间: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6日下午17:00时止。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4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上午8:00时止(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2年5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请于2022年5月19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及我单位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及时掌握考试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卫生专技岗笔试为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一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必须参加笔试考试科目,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护理本科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卫生专技岗笔试规定执行。

2.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医院通知。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四)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我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3.我单位限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招聘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招聘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

4.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及我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人事处黄老师、张老师;

电话:022-841121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考务咨询: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电话022-58077819。

附件: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制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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