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招聘公告

北京 0 191

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为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工会会员、技术工人、一线职工提供疗休养服务,为老年劳模先进等特定群体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北京生源),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提供北京市集体户口落户)的社会人员;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应聘的社会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和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社会招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七)招聘岗位需要长期驻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工作,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2023年4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线上报名(网址:),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材料。

3.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确认资料的完整准确,填写不全或不正确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6日后,登录北京市总工会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北京市总工会官网,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在北京市总工会官网发布。所有考生参加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四)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

2.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北京市总工会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组织考察具体规定及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总工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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