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 0 128

(二)资格初审

督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督察中心电话通知办理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依托北京市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以发布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笔试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督察中心组织,入围考生须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接受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后续人员。

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在3日内书面提交说明,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督察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督察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督察中心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和聘用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心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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