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州直、县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具体条件
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其他招聘条件
备注
心理学教师
硕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40周岁以下
相关硕士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上资格证书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专职辅导员
大学本科
不限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新闻制作与宣传员
大学本科
新闻传播学类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开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调的所有程序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学院官网(网址:)公开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获取相关遴选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
1.报名方式: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景洪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宣慰大道93号);
4.开考比例:心理学教师岗位报名通过有效人数不设开考比例,1:1可开考,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专职辅导员与新闻制作与宣传员岗位报名通过有效人数达1:3方可开考。
5.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提交不及时而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自愿参加选调的书面申请,其中详细写明报名原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表》;
(8)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调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测评环节。
(四)面试。
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测评。心理学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考核测评,主要考核报名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专职辅导员和新闻制作与宣传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人员专业能力以及职业认知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去掉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为报名人员实际最终得分。2人以上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考核测评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如通过考核的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五)考察。成立公开选调考察小组,到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对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经体检合格,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取消招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0691-2148190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科0691-2140191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0日
附件:2023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