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大学关于部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天津 0 183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现将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天津南开大学关于部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二、基本条件

1.一般为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待遇

根据国家、天津市、学校以及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由各课题组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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