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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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打造“学在合肥”品牌,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优质高中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第一中学、合肥市第六中学、合肥市第八中学、合肥一六八中学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中师范类专业且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35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20名、合肥市第六中学5名、合肥市第八中学5名、合肥一六八中学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部分高校中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以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中师范类专业且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是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届毕业生, 入职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面向部分高校招聘范围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范围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在1997年4月2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在1992年4月20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招聘学校联合成立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4月11日起在合肥教育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向部分高校和师范类院校推送。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00至5月4日24:00。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校园招聘+报考学校+招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命名,发送到岗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校园招聘+报考学校+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用每人80元,将在笔试、面试考核报到时收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合肥教育网()等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考核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采取专业测试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面试考核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合肥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公示后,市教育局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市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3.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附件:

附件1 2023年合肥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面向部分高校招聘范围.docx

附件3 合肥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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