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73人公告

安徽 0 131

合肥市骨科医院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骨科医院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学历要求: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1.专科: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毕业生,学制为3年,具有学历证书;

2.本科: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制为5年制或4年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经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5年制或4年制,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临床、医技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

4.2023届毕业生要求于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历届毕业生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岗位资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

(九)医师规培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3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闭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将《合肥市骨科医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要求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后命名“姓名+手机号+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858506185@qq.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报名结束3日内通过邮箱发送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成功的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无需缴纳考试费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部分紧缺型岗位实际缴费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N+1(N为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为5月1日上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笔试准考证打印和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邮箱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笔试见附件1,满分100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及安徽优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进入此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直接面试人员无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免笔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以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告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合成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骨科医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过程。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为所聘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企业养老保险)。须在2023年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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