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合作办学与非学历教育办学职责。现因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各岗位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共2人,采用人才派遣方式录用。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任职要求
合作办学项目管理
(项目制)
1
1.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2.了解中小学学段的美育教育政策、艺术教育规律与发展规律;
3.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4.能够适应寒暑假、周末及临时性加班;
5.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有组织大型活动能力和经验者优先考虑。
成教部教学管理
(项目制)
1
1.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2.对音乐专业教学和管理有一定了解;
3.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4.能够适应寒暑假、周末及临时性加班。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下载附件《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学院2023年岗位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sjxy@shcmusic.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处理。简历接收时间为即日起2023年4月25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后续考核通知。
3.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进行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采用人才派遣方式录用,薪酬福利待遇面议。